有一天在高雄發生車禍,
對方變換車道沒注意後方也沒方向燈
直接撞過來,
所以他左後門撞倒我的右前保險桿
那時急著走,所以叫警察來量
博愛派出所派了一個員警來量
做一些筆錄,那時沒有量就覺得很奇怪,這是災難的開始。
對方是安泰保險,互留資料後就走了
隔天報出險,經我保險公司跟對方泰安聯絡後
對方泰安保險吳國炳很強硬的表示不賠
『天啊!晴天霹靂』理由是,警察量的不算。
莊孝維,什麼叫警察?高雄規定,交通警察才是警察,
派出所警察不算警察?????
他X的,那為什麼台南可以,
因為一國2治
瑪莉隔壁的,泰安還叫對方車主不用擔心,不用理我們,
我們只好送去車鑑會(車禍鑑定委員會)
並且請了張老師(張老師為台灣車禍鑑定創始人)鑑定
張老師表示,對方全錯,可以要求全部理賠。
這下高雄車鑑會來函了,
高雄法規規定,高雄市一定要由交通警察進行測量才予認定。
張老師則是說,台灣交通法規是,軍(憲兵)、警即可。
這下變羅生門了,我到底是生活在那個國家啊?
真正體認到一國2治的定義了
後來這件事只能不了了之,俗話說,『塗牛糞』
以後警察要來量之前先問他是不是交通警察,
不是的話就可以叫他回去了,不然留下來指揮交通算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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